主页(http://www.pttcn.net):违法曝光 | 对这些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说“不” 作为船舶重要的助航设备,船舶无线电在航行安全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违法设置水上无线电台,冒用无线电台识别码,不按规定取得船舶无线电证照,占用无线电通信频道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对水上交通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水上无线电专项整治 8月18日上午,张家港海事局海事执法人员在对“浙桐乡槽XXXXX”轮检查过程中,发现船舶提供的甚高频设备船检认可证书与实际配备不一致,执法人员随即实施“无线电功率计”开展功率检测,实测结果显示该设备功率为50W,违反了《内河船舶法定检验规则》关于“发信机输出功率应不超过25W”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开具缺陷并督促其按时整改纠正。 8月5日,张家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停泊区现场检查中发现,“博文**”轮AIS信息异常,目的港及预抵时间未及时更新,涉嫌不按照规定在船舶自动识别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经立案调查后,依法对该轮实施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责任船员进行违法记分,同时对该轮予以教育纠正。 8月24日,张家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华航**”轮进行船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使用情况检查时,发现该轮船AIS从2020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处于关闭状态,涉嫌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经立案调查后,给予该轮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责任船员进行违法记分,责令其改正。 7月16日,江苏张家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张家港九龙港码头现场检查时发现,“新海集货XX”轮配有无线电设备,但该无线电设备的相应电台执照已过期。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后,执法人员耐心宣贯政策,敦促船舶尽快向船籍港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核发。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张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