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离谱!南京一男子驱车300公里偷无线电设备卖掉,已被刑事拘留! 前段时间 家住海宁马桥的张先生 在使用对讲机时没有信号 便来到屋顶检查设备 发现安装在此处的 无线电设备被盗了 赶忙拨通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 民警调取了现场周边的监控 锁定嫌疑人后 立即赶赴南京 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捕归案 “他家里放着各种无线电设备,大大小小总共有十几台...” 根据民警调查 孙某是一名无线电爱好者 家中收集了很多无线电设备 ----------------------------------------------------------------- ▲嫌疑人家中部分无线电设备 ----------------------------------------------------------------- 去年11月 孙某在网上看到 海宁有人出售一台 自己中意已久的无线电设备 于是他驱车来到海宁 想收购这台设备 结果因为价格没谈妥 所以没有成交 ▲嫌疑人 正当孙某郁闷时 恰好发现旁边小区的一个楼顶上 竖着一根天线 作为一名“发烧友” 他猜测那个屋顶上会有 无线电设备 于是他来到那座楼的屋顶 打开了一个铁箱子 果然发现了两台无线电设备 想着没能买到自己中意的设备 他就把气撒到了这两台设备上 将设备拆了下来 藏到了一个不易被人发现的墙角处 之后驱车回到了南京 过了几天 他在网上看到 有人求购无线电设备 而型号与那天他藏起来的设备型号一致 他立即告诉对方自己有货 并再次驱车来到海宁 将上次藏起来的无线电设备拿走 以5000元的价格 卖给了对方 ▲抓捕照 目前 孙某因涉嫌盗窃罪 被海宁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标准,偷盗金额达到1000元构成犯罪。构成盗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陆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