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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解析 | 我国警用航空的发展与应用

时间:2021-09-05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点击:


公安部警航办原副主任刘道林

我国警用航空的发展与应用

一、警用航发展的基本情况

警用航空最早起源于美国,1947年,美国纽约首先将直升机用于警务执法。此后,法国、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也相继组建了警用航空队伍。截止目前,世界警用航空已形成相当规模,据统计,世界警用直升机有5000多架,仅美国就有2000余架,他们的每个警署都配有直升机。欧洲现有400余架警用直升机,用于警务、紧急医疗救助、搜索和救援等。在日本,直升机也得到了广泛应用,47个地方警察本部各有一支警务航空队。在香港和台湾,也早已运用直升机执行警务及社会救助任务。


我国的警用航空,始建于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初期,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促进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迅速提高,为警用航空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1993年12月,武汉市公安局购置了中国第一架警用直升机,开创了中国警航建设的先河。此后,广东、郑州、南京等公安机关,相继组建警用航空力量,为我国警用航空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

我国警航的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从93年到2003,第二阶段为2003年至今。第一阶段中国警用航空是各地自发性的建设,是无序发展阶段。因这一阶段国家还没有明确警用直升机的属性,没有明确警用航空的管理体系和飞行的保障体系。因此,在队伍的隶属关系、运行模式、购机选型、飞行报批都缺乏统一管理和顺畅的渠道。为规范全国警用航空发展建设,确保正规有序的发展,200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正式批准在我国发展警用航空,并明确:警用直升机为国家航空器,警务飞行纳入军航保障体系,公安部作为一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并统一领导全国警用直升机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工作。2004年1月,公安部成立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履行对全国警用航空的管理职能。从此,这标志着公安机关一个新警种的诞生,标志着警用航空器列入中国警察装备序列,也标志着警务活动范围已由地面向空中发展,形成空地立体化的格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中国警用航空持续壮大。目前,全国有40个公安机关建立了警务航空队,配备各型直升机70多架,主要有国产直升机;国外的有意大利莱昂纳多直升机公司、法国空客直升机公司、美国罗宾逊和俄罗斯卡莫夫等厂家生产的直升机。

另外,近年来,无人机作为一种新型警用航空装备,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规模数量快速增长,目前全国有30个省份配备了警用无人机,数量从2014年不到100架发展到目前近1万余架,操作员近8000人,目前公安系统已经成为无人机保有量最大的行业之一,并在各项任务中发挥了其他警种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警航的实战应用情况


警用直升机可广泛执行打击犯罪、追捕逃犯、维护治安、疏导交通、参与重大活动安保等任务,也是一种高效的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手段。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对警用直升机的使用效益进行了评估,评估数据显示:空中警力监视范围通常是地面警力的15倍,街道巡逻速度通常是地面警力的10倍,一架警用直升机的作用等同于30辆警车和100名警察。可以说,警用直升机是“警力倍增器”。虽然各国警察的警种构成不同,警用航空的组建基础和规模不同,其担负的任务也有比较大的差别。但总的看,各国都十分注重对直升机这种空中执法手段的使用。

我国警用航空发展时间不长,但是我们与许多先进国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拓展执法范围,在追捕罪犯、巡逻搜索、运送警力、缉私禁毒、反恐防暴、抢险救灾、交通疏导、消防救援等工作中,都有很好的表现,成为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

我国警用航空主要担负警务执法和应急抢险两项基本职能。


一是广泛用于各项执法行动。覆盖了大部分警务行动,包括:空中巡查与监控,协同防暴反恐,配合缉私缉毒,追捕逃犯与车船,消防灭火,交通管理、参与大型活动空中安保等。通过执行日常巡逻监控,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地遏制了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广东警航执行高速公路巡查、打击走私和制假犯罪、航测铲毒、山林灭火等专项行动;北京警航多次执行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航测铲毒和社会救援救助行动;大连、三门峡警航协助地面警力侦破特大抢劫杀人案;北京、上海、广东、广西等航空队先后参与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东盟峰会的空中安保任务,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大量遂行应急救援任务。这几年警用航空还积极承担航空应急救援任务。1998年,武汉警航参加抗洪抢险任务,进行空中搜索、巡查、警戒,被授予“空中哨兵”光荣称号。广东警航多次参加抗击台风救灾飞行,2006年,在抗击比利斯台风中,救出被困人员57名,空投物资13吨,因表现突出,荣立集体一等功;郑州警航多次参加黄河决堤抢险任务;南京警航执行山火监控、山区救援等任务;广东、上海警航多次执行航空医疗急救飞行,为病人争取了宝贵的抢救时间。北京警航多次在山区搜救被困人员,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进行了跟踪报道。截止目前,在历次抢险救灾、救援救助行动中,中国警航共解救被困人员近200多人,为政府部门实施管理提供了高效率的手段,为人民的生命财产提供了有力保护,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但是,我们还应清醒看到,中国警用航空目前还处于建设的初期,还存在着很多短板和问题。一是警务航空队的数量、规模还比较小,二是布局也不合理,东密西疏,尤其是反恐防暴、维稳处突任务较重和自然灾害多发的边疆、民族地区,警用航空力量几乎空白;三是警航的实战应用能力与任务需要还有很大差距。

三、警用航空发展前景展望

中国是一个国土面积大、人口数量多的大国,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直升机小国。从警用航空的数量和质量看,与其他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德国仅联邦警察就配备大型直升机80多架,全天候24小时担负任务,在接到命令后,可在15分钟内抵达国内任何地方。法国警用航空有 110架,根据不同任务、不同地域进行布局,反应时间一般为10分钟。如按照发达国家警用航空的数量计算,中国警用航空应该达到2000余架规模。


公安机关战斗力是切实履行公安机关职能、维护国家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当前,公安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一方面,高新技术对传统警用装备和警务工作方式提出了新挑战。另一方面,随着高新技术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广泛运用,犯罪与打击犯罪的较量,更集中地体现在对现代科技手段和新技术装备的运用上。

长期的警务实践表明,以警用航空器为载体的警务平台,能够综合执行打防管控任务,是警务工作现代化的体现,是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提高警务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发展警用航空是时代的进步,是警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的警用航空发展建设,有几个有利的条件:一是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2012年、2020年公安部两次下发了关于加强警用航空建设的意见,对警航发展建设做出了总体部署。明确提出了建设的总要求,在体制建设、制度建设、装备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上,做出了总筹划。二是大多数公安机关领导深化对发展警用航空重要意义的认识,各地建设警航的积极性普遍提高。大家普遍感到,发展警用航空是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能力的现实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种矛盾问题交织叠加、风险隐患明显增多、压力挑战持续加大的新情况,发展警用航空对于公安机关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警务实战水平、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警航实战应用已经表明,警航在立体动态监控、实时信息传输、快速警力机动、打击毒品犯罪、交通管理等方面,有地面警力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加快警航发展就成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任务的重要措施。各级公安机关从理念、手段、方式等各个方面,创新改进公安工作,向高技术装备要战斗力,进一步认识到警用航空器的优势作用,对警用直升机有效应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提高警务活动成效有了新感受,发展建设警用航空力量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三是发展警用航空是顺应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维护低空安全的需要。随着我国低空空域改革稳步推开,通用航空井喷式增长。在通航发展的同时,不法分子利用私人飞行器,特别是利用直升机、滑翔机、热气球、无人机、航空模型等 “低慢小”飞行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逐步增加,防范处置“低慢小”目标肇事已成为世界性课题,配合对违法违规飞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也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新任务。四是发展警用航空是健全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的需要。执行应急救援任务已成为公安机关的常态性工作,但从近年来情况看,地面应急救援力量难以及时到达地形地貌复杂地区的救援现场,因此,发展警用航空也是健全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公安机关应急救援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2012年,国务院把警用航空纳入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专业力量进行建设,明确赋予了应急救援职能,要求:加强警用航空应急队伍建设,在全国较大城市逐步推进警务航空队伍建设,力争实现大多数省份建有警用航空力量。五是发展警用航空的外部条件已经成熟。首先,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迅速提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公安工作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为警航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其次,航空工业有了很大发展,现已基本形成研制生产先进直升机的技术基础和产业化发展的工业基础,为警航的装备选型提供较好的保障;另外,随着通用航空迅猛发展,飞行保障体系将进一步健全,警用航空飞行保障将变得更加便捷、这些都为警航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当前公安工作正处于不断加快发展的历史时期,也为警用航空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警航事业天地广阔、大有作为。警航的发展也离不开通航界各位朋友的支持和厚爱。同时也会给通航企业带来一些商机,例如,在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对新建警航队的托管,航空器的维修等方面都会有不小的合作空间。我们相信,有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厚爱,有各位朋友的关心和支持,警用航空这一新的警种,一定能够发展好、建设好、使用好。

警务航空

中国各地公安机关已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装备警用直升机。1993年,我国第一支警务航空队—武汉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成立。截至到2019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建立了40支航空警务队,配备警用直升机约67架,警航飞行员100多名。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李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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