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不“业余”的“业余无线电” 现在,无线电业务已经广泛应用于通信、广播、电视、安全、铁路、交通、航空、航天、气象、渔业、科研和国防等行业和部门,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人民群众生活等各个领域。在国际上把无线电业务分成了 42 种,包括固定业务,广播业务,射电天文业务,业余业务,卫星业余业务等等。没错,业余业务和广播业务,固定业务等等是不同的无线电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 1.3.39 业余业务 amateur service 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系指经正式批准的、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的人,其兴趣纯系个人爱好而不涉及谋取利润。 1.3.40 卫星业余业务 amateur-satellite service 利用地球卫星上的空间电台开展与业余业务相同目的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由此可见,业余无线电是一种兴趣爱好,完全不是字面上不专业的意思。另外,合法设置的业余电台使用业余无线电频率进行实验和通信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与工业科学医疗(ISM)频段,微功率无线电设备和免执照设备是完全不同的。 设置业余无线电台,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流程。首先需要联系当地的无线电管理部门,一般称为某某市无线电管理处,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管理站,有一些地区是某某市工信局下属的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技术能力验证考试。通过考试后,向无线电管理部门申请设置业余电台,通过后,发放执照,指配呼号。 业余无线电不是公众对讲机,私自设置电台,使用对讲机,车载电台,数传电台等使用业余无线电频率行为是违法的。业余电台专指经正式批准的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业余无线电设备,也就是说即使有执照有呼号,使用没有经过验机的设备也是不可以的。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陆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