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任 志莲女士及吕佳虹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7)。 本次减持前,任志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1,321,4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6%,一致行 动人吕佳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264,2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股东任志莲女士及一 致行动人吕佳虹女士计划在2018年3月2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30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则该数量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18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任志莲女士及吕佳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 函》。 截止2018年7月17日,本次减持的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任志莲女士及吕佳虹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系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李俊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