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华控赛格:突发事件危机应急处理管理办法(2013年8月)(2)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在发现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做到客观、真实、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 第十三条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责任人负责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然后由董事会秘书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防应当作为总经理办公会一项固定议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讨论。 第十五条 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应当及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披露。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六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十七条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一)公司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对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重大纷争诉讼,应约见大股东或其负责人员,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 2、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应协助相关监管部门、检察机关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 4、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经营管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调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配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控制; 3、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4、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环境影响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应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管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分析事件对公司的影响程度,以良好的内部信息沟通渠道,保持对外信息的一致性; 2、联系有关媒体负责人,统一口径,以书面或媒体见面等形式做出回复,并商议处理方案; 3、立即对不实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4、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5、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八条 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可以邀请公正、权威、专业的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应分析和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 第二十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得随意泄露;要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二十三条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上报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同时,在掌握事件的具体情况后,应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送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