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建伍维护知识产权有结果 200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北京华讯佳捷电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建伍公司专利权一案做出判决:◆ 北京华讯佳捷电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侵犯建伍公司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TC-278/378无线对讲机产品; ◆ 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建伍公司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TC-278/378无线对讲机产品; ◆ 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建伍公司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人民币。 ◆ 案件受理费5510元,由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由北京华讯佳捷电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负担51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