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天津地铁2、3号线公安无线通信系统设备招标变更(2) 2. 功能验证要求 2.1 投标系统必须采用有线链路直接接入天津市公安局350兆集群系统(以下简称市局系统),必须能与市局系统有机衔接,整合为一个完整、统一的指挥调度网。 2.2 投标系统进行以下功能验证: (1)通话功能 投标系统基站下的电台与市局系统现有基站下的电台实现跨站单呼和组呼。 (2)管理功能 市局系统有线管理终端设备实现对投标系统基站进行移动台登记、通话时间设置,显示通话信道等实时管理。 3. 验证安排 3.1. 时间:评标完成后按照排序情况进行功能验证,功能验证时间不得超过5个小时。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3.2. 地点:天津市公安局151大楼机房。 4 . 相关要求 4.1 由采购人负责组织提供市局系统、测试机房、有线链路等验证基础设施和市局系统交换控制中心及网管终端的IP地址及测试用户电台,并负责组织对功能验证的结果进行确认。 4.2 由投标人负责独立完成投标基站及相关设备与市局系统的连接、联调、功能检测等全部功能验证工作。 4.3 投标人在应自备功能验证所需的最简系统设备(包含但并不限于基站、馈线,吸盘天线等),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自行作好功能验证的各项准备工作。 天津地铁2、3号线公安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 功 能 验 证 表 投标人时间 验证项目检测结果 通话功能A 站电台单呼 B 站电台 实现□ 未实现□ B 站电台单呼 A 站电台 实现□ 未实现□ A 站电台组呼 A 站和 B 站电台 实现□ 未实现□ B 站电台组呼 A 站和 B 站电台 实现□ 未实现□ 管理功能移动台登记实现□ 未实现□ 通话时间设置实现□ 未实现□ 显示通话信道实现□ 未实现□ 验证结果通过□ 未通过□ 备注 说明: l A 站为投标系统基站, B 站为市局既有系统基站; l “ 检测结果 ” 一栏在方框内用 “√” 选择; l “ 功能验证结果 ” 用 “ 通过 ” 和 “ 未通过 ” 表示。 表中 7 项功能中任何 1 项未达到要求即为该投标人功能验证未通过。 六、投标、开标时间变更如下: 1 、投标时间: 2011 年 2 月 15 日 9:00~9:30 2 、开标时间: 2011 年 2 月 15 日 9:30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 年 1 月 25 日 回 执 我单位已经收到“天津地铁 2 、 3 号线公安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补疑文件 3 ”。我们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回函确认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备注:请于补疑文件发布后 48 小时内进行确认。 传真: 022-26292327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