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无线通信系统(3205A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SB10101020080018
工 程 名 称: 深圳市轨道交通二期3号线工程无线通信系统(3205A标段)重新招标 公 告 时 间:2008年3月14日14:00时 至 2008年3月21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性价比法 招 标 内 容:本次招标内容为3号线工程全线区间(约33 km)及22个车站和车辆段的无线通信系统,包括运营无线通信子系统 (数字集群TETRA),民用无线通信子系统和公安无线通信子系统(350MHz专用频道)。设备主要包括中心交换 控制设备、后备调度台(固定台)、基站、手持台、漏泄同轴电缆和天馈系统、光纤直放站、调度控制台(固定 台)、车载台和车载天馈系统、POI设备、系统网络管理终端等。合同范围包括上述系统的设计、设计联络、接 口管理、制造、工厂监造及测试、出厂检验、包装、供货、付运、存放、安装、现场测试、核证、协调、性能审 核、联调、备件、培训及在试运行和缺陷通知期限内(2年)修补缺陷并提供维护和维修服务,并符合合同条款 中的有关规定等。 招标部分估价:9444.000000万元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在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以下一项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同类项目经验: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线通信系统的项目经验和工程业绩。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IC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验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4、如办理投标申请的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验原件); 5、加盖公章的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验原件); 6、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须验原件) 7、具有“轨道交通无线通信系统的项目经验和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如果是联合体,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单位,该协议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签署; 9、指定联系人的姓名、职位、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 10、证明投标申请人符合上述“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的其他资料。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8年03月14日14:00时 至 2008年03月21日17:00时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9号窗口.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王敏 招 标 人: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经 办 人:袁骏 联 系 电 话:89724360 注: 1)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法人卡同时对投标员验证指纹(未办理企业信息卡的投标人,应提前办理该卡后方可报名。 2)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4)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对投标员验证指纹。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