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龙口交警大队关于对讲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龙口市东城区车站西街3号 联系方式 : 0535-852059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黄城九鼎大厦房管局728、730室 联系方式:0535-895681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龙口交警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PLAN2013-Ⅴ-05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应内容)。 2 、外地生产商或代理商需在龙口市当地设有具有法人资格的安装及售后服务公司。 3 、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对讲机、磁盘阵列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代理商出具,需同时提供国内代理商代理证明);驾驶员考试科目一考试视频记录识别系统升级、驾驶员考试科目二视频采集识别系统升级软件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 、酒精检测仪需具有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和省级(含)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所提供产品必须是采用电化学燃料电池传感器,并符合国家标准GB/T21254-2007《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要求;驾驶员考试 科目一考试视频记录识别系统升级、驾驶员考试科目二视频采集识别系统升级需具有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的系统兼容性检测报告。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013年 2月 27日至2013年3月5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的彩色扫描件 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LKCGBDE@163.com , 并进行电话确认 (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张正德,电话及传真:0535-8529789。
八、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接到电话通知后请携带“投标人 报名函”及“投标人概况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龙口市行政中心1033房间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300元/份。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3月26日9:00时
十、开标日期:2013年3月26日9:00时 开标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开标厅(沿河东路4号,发达桥东山东龙口会计中等专业学校院内东楼)。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赵增奎 采购代理机构:葛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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