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漯河人民检察院舞阳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2-79号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和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和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项目
二、招标货物:(共分A包、B包、C包三个标段) A包: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侦查取证系统项目 含工作站、介质分析软件、虚拟仿真软件、镜像加载软件、数据恢复软件包等(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B包:漯河市人民检察院移动终端话单分析套件项目 话单分析套件6套:含笔记本电脑、话单分析软件、基站测试机、基站测试软件、雷达狗测试软件、全国基站地图查询定位系统等(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C包:漯河市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项目 含侦查箱4个;猫眼反窥镜4个;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1套;车辆跟踪器2个;移动终端话单分析软件1套;对讲机6对;电子取证只读设备1套;录音笔4个;照相机2部等(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三个标段都参加,但不得将每个标段内的项目分开投标。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参与A包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工作站、介质分析软件、虚拟仿真软件、镜像加载软件生产厂家授权代理书原件。 4、参与B包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话单分析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参与C包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代理书原件。 6、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出售标书信息 标书出售时间: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0月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购买标书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出售标书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2室 纸质标书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联系人:胡先生 鞠女士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3162276
八、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日报》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