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砚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事故对讲机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砚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事故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砚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事故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已经砚山县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砚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编号:WHZB-【2012】-12013),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中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2.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货物生产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持有国家认定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采购货物如需生产许可证的,应有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2.6经销商应按规定提交部分重要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一级代理商所提供的授权书,重要投标产品按要求提供样品;且授权证书不得涂改;投标产品的彩页必须由厂商提供,并加盖公章。 2.7提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备案证明,发证机关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项目须整包投标,投标人不得对一个包中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货物一览表及采购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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