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2012年度长宁区道路图像监控维修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采购编号:zc20120168 项目名称:2012年度长宁区道路图像监控维修维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维护维修周期:一年 项目概况: 主要负责对长宁区区域范围内所有街面监控点的每日巡检工作,街面监控内、外场点位的抢修工作以及相关设备的清洁保养、维修等工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在本市有固定的工程、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应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资质证书; 5、投标人能提供2辆以上登高维修专用车辆专供本此维护维修工作所用,要求该车辆是符合在本区通行、施工条件的上海牌照车辆并能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能提供工程宝等维护维修工具供本此维护维修工作所用并能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应具有3个以上类似项目的经验。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31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楼6楼603室、604室,近芙蓉江路)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20日(周一)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按照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容)、3个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的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