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河北省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迁安市公安局应急指挥车无线通讯设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公安局应急指挥车无线通讯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AZHFCG2012-1-1-0003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红 0315-763744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钢城东路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637224 项目负责人:沈志国 马艳华 联系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37224 采购内容及数量:迁安市公安局应急指挥车所需:全双工中继台、视频传输服务器、3G接收平台软件、红外一体化云台摄像机、摄像机、相机、海事卫星、笔记本、车辆改装等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整(RMB396,000元)。 采购用途:警用 供货地点:迁安市公安局指定 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60日内所有产品、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保证验收合格。 变更内容: 1、原内容: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变更为: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原内容: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30万元及以上,具有工信部或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特种车辆改装资质,近三年内类似车辆改装业绩三个及以上,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通过资格预审,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30万元及以上,具有工信部或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特种车辆改装资质或在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可以查询的企业,近三年内类似车辆改装业绩三个及以上,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通过资格预审,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3、原内容: 领取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5、工信部或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特种车辆改装资质;6、近三年内类似车辆改装业绩三个及以上(合同);7、企业简介及企业生产产品详细目录等。 变更为: 领取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5、工信部或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特种车辆改装资质或含本企业在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6、近三年内类似车辆改装业绩三个及以上(合同);7、企业简介及企业生产产品详细目录等。 4、原内容: 答疑截止时间:2012年4月20日上午11点。 变更为:答疑截止时间:2012年5月2日上午11点 5、原内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4月24日8:30至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会时间:2012年4月24日9:30。 变更为: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8日13:30至14: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会时间:2012年5月8日14:30。 开标地点:迁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新联社办公大楼三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