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办公及专用设备采购(GXZC2011-G1-10493-ZC)招标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规定,经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108030038、201106280014、201106280019、201106280030、201106300022、201106300027、201106300029) 批准,现就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 办公及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办公及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1-G1-10493-ZC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必联网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 分标
B 分标
C 分标
D 分标
E 分标
F 分标
G 分标
六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必联网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 2. 发售地点: 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办事厅。 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00 元, 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 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25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1-5309290。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A分标:0.1万元;B分标:0.02万元;C分标:0.4万元;D分标:0.4万元;E分标:0.18万元;F分标:0.18万元;G分标:0.06万元 。(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 2011年10月11日9时 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汇票、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等 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琅西支行 账 号:450016045680591988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广西南宁市竹溪路 29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在 广西南宁市竹溪路 29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 开 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广西财政网 (www.gxcz.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www.gxgp.cn ) 十二、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单位联系人: 黎杰 ; 联系电话: 0771-2892217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 联系人:王国敏 ;联系电话: 0771-5309319
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玉晨;联系电话: 0771-5309290 传真: 0771-530929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 联系电话: 0771-53318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