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济南无线电对讲机清理整顿工作通告
时间:2008-08-15 来源:中国集群通信网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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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http://www.pttcn.net):开展济南无线电对讲机清理整顿工作通告
目前,无线电对讲机非法使用的场所多、范围广、数量大,造成济南市电磁环境日趋恶化,不同程度干扰了公安指挥、航空导航等重要无线电通信。为此,依据国家《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质量法》、《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9月份,在全市开展无线电对讲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特此通告如下: 被过滤广告 一、凡在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销售、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含手持机、车载台、基地台,下同)的行为,如居民区和企业保安、物业管理、交通运输、建筑工地、商场、酒店、宾馆、娱乐场所等,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均在清理整顿范围之内。其中在省工商局进行工商注册的单位为省无管办清理整顿范围。 二、生产无线电对讲机没有型号核准的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并按程序申请型号核准,取得型号核准后方可生产。 三、销售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及个人,没有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的,应立即按程序登记备案;所销售无线电对讲机没有取得型号核准的,应立即停止销售。 四、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没有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以及设置使用对讲机多用少报的,应立即到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申请频率、领取电台执照、缴纳频率占用费。(409MHz公众对讲机除外)。 五、无线电管理、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将联合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个人,视情节给予没收设备、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自通告之日起十日内,凡在我市行政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研制、生产、设置使用对讲机和未进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到无线电管理部门办理合法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联系举报电话86056146。 七、今后,研制、生产、销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到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济南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九月四日 |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