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第三届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暨2016第十二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 第三届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 暨2016第十二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 The 3rd China-Eurasia Security Expo and The 12th Xinjiang Police Equipment & Anti-Terrorism Technology Expo 2016 时间:2016年8月17日-19日 Duration:Aug 17–19, 2016 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 Location: Xinjiang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 Exhibition Center(No.3, Hongguangshan Road, Shuimogou District, Urumqi) 邀 请 函(Invitation) 一、展会介绍 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作为支持单位,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深圳安全防范行业协会、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共同主办的集展览、论坛、相关活动为一体的知名安防行业品牌博览会。 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主题:“智慧安防、平安新疆、服务民生”。 我们将不遗余力地开发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和深度和广度,使之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之一。特诚邀您分享行业最新技术和产品,共同见证亚欧安防行业的发展荣景与美好未来! 二、展会时间、地点安排 展会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2、3号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 布展时间:2016-8-15 至 2016-8-16 展会时间:2016-8-17 至 2016-8-19 撤展时间:2016-8-19日下午16:00 三、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 全球安防产业联盟 主办单位: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深圳安防行业协会 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承办单位: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中国公共安全杂志、中国公共安全杂志海外版、中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a&s 安全&自动化、太平洋安防网、中国安防展览网、中国安防网、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中国集群通信网、中国安防商盟网、应安网、火爆安防招商网、全球安防网、慧聪安防网、《永泰基业广告·智能安防》 四、参展范围 ◆ 视频监控:视频监控防范系统(前端、控制、显示屏、传输等); ◆ 一卡通:门禁、考勤、停车场、出入口控制、巡更; ◆ 防盗报警:探测器、报警主机、保险柜、防盗锁; ◆ 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能锁、楼宇自控; ◆ 视频会议及公共广播: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摄像机、视频会议软件、公共广播、专业广播机柜、广播麦克风、报警音发生器; ◆ 生物识别防伪技术:指纹识别、面部识别、虹膜识别、静脉识别、防伪技术; ◆ 警用装备:执法装备、防护装备、安检排爆、技侦装备、无人机、通信设备、警用交通; ◆ 智能交通:智能交通产品、交通安全设施、车辆检测、卫星导航、公共交通、交通装备; ◆ 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器材、消防装备; ◆ 应急救援:应急救援与逃生设备; ◆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民用消费类安防产品等其他社会公共安全产品。 五、参展费用 1、国际标准展台(9M²):国内企业8800元/个,外资企业 $2000/个(角位展台加收10%(含中英文楣板、三面围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地毯、会场保安、会场清洁等); 2、室内光地(18M²起租):900元/M²、外资企业$200/M²(自付施工管理费:¥12元/M²,施工押金:¥50元/M²)——特装展台限高4.5米。 六、广告费用(所有涉及设计的稿件请展商自行提供) (1)展会会刊将在展会现场广泛派发寄送
(2)证票广告
(3)现场广告
七、主要活动内容 1、全球安防联盟会议 2、中国安防论坛 八、 参展须知 拟参展企业收到参展文件(参展邀请函、参展合同、展位图),清晰填写《参展合同》并加盖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传真至展会组委会。展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30日。会刊广告及现场广告等内容请于7月17日前将设计稿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九、汇款请汇至组委会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支行 单位账号:3002021809100117285 银行行号:102881002188 参展企业在参展合同签署生效3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支付总参展费用总额或50%的定金,余款于布展前两个月内,汇入组委会上述指定帐户。如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参展费用定金或余款,组委会有权取消或调换其展位。具体说明见参展合同描述。 十、其他说明 非组委会因素造成参展企业不能参展,已付费用不予退还。 展位分配顺序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挑选”。 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参展费用或需要调整展位面积的,组委会有权调换或取消其展位。 十一、注意事项 1、凡是国家及公安部门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器材,即不准参展,更不准私自带入场内销售。 2、凡是需要举办技术研讨,新产品推广会的单位,请将研讨会内容、新产品简介、主讲人资历等有关资料在会前一个月报组委会。 十二、组委会联系方式 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驻广州招展处 联系人:蔡乃玲 手 机:15360021257 Q Q:1415479520 邮 箱:1415479520@qq.com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