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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西部(甘肃)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

时间:2012-09-06 来源:中国集群通信网 作者:甘肃省委政法委、甘肃 点击:

开展时间:2012-09-06

结束时间:2012-09-08

展会地点:甘肃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 甘肃省委政法委、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展会介绍

主办单位:甘肃省委政法委、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政府采购中心、甘肃省消防总队、甘肃省监狱管理局、甘肃省工商联、甘肃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甘肃省消防协会、甘肃法制报社
协办单位:中国安会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甘肃省各地、州、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甘肃法制报社、甘肃亚飞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特邀单位:陕西省公安厅、新疆自治区公安厅、青海省公安厅、宁夏自治区公安厅、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同期举办:
2012西部(甘肃)国际消防技术与设备展览会
2012西部(甘肃)国际智能交通安全技术与产品展览会
2012西部(甘肃)智能楼宇与智能家居产品博览会

       为促进甘肃省经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发挥安全防范技术及产品在构建“和谐社会”与“平安城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配合甘肃及西北地区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和公安信息化、警用装备工作的全面提升适应社会发展及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和产品的新需求,为甘肃技防建设上档次、上水平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推动技防措施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我们定于2012年9月6日--8日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举办“2012西部(甘肃)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司法装备博览会”。

        本届安博会将以“和谐社会、平安甘肃”为主题,以“城市监控与报警技术产品”、“系统集成及解决方案”、“城乡报警监控网络试点工程”、“消防及应急救险”、“平安城乡建设”为重点,届时主办单位将邀请甘肃及西北地区各级政府、各大媒体、公检法、武警、监狱、看守所、消防、边防、海关、应急救险、110、120指挥系统、交通枢纽中心、机场、铁路、公路、保卫等有关行政机关行业部门组团到现场洽谈采购。本次会议致力于为同仁们搭建一个交流、展示、贸易和沟通的平台,使企业得到更多的商机,组委会诚邀贵企业的参与,合作共赢,共谋发展,为我省及西北地区平安建设和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展览时间】:
布展:2012年9月4日—9月5日 开幕:2012年9月6日10:00
展览:2012年9月6日—9月8日 撤展:2012年9月8日14:00

二、【参展范围】:
·视频监控设备(前端设备、控制设备、显示设备及传输设备等);
·入侵报警系统设备; ·防爆安全检查设备;·出入口控制系统设备;
·电子巡查系统设备;·安防信息传输系统及设备;·消防技术产品;
·城市应急清障、破拆、照明设备及城市应急通讯设备;·物联网技术;
·智能交通技术产品;·信息与网络安全技术设备; ·警察装备产品;
·灾害救援技术与设备;·智能家居系统;·司法监狱防范产品

三、【相关广告服务及收费标准】:
展位收费:

注:标准展位含楣板一块、射灯两盏、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可容400W/220V电源插座一个,订光地(特装区)的展商自行负责展位布置的所需费用(详见参展商手册)。

室外光地:
(36 M²起租):500元/ M² 、 (室内外光地自付施工管理费:¥10元/ M²)特装展台限高6米;

会刊广告:
本届博览会会刊将以甘肃法制报专刊形式出版发行,印刷12万份,向全国司法、安防工程商发行。版面规格(285mm×420mm)、进口铜版纸、八开四色精印。


其他广告:


广告费一律预收并一次性付清;若因故不能参展可直接选择会刊及展场广告宣传。

四、【博览会同期配套活动】:
1、 甘肃安防主题论坛: “平安甘肃建设”
时间:9月6日上午10∶30—12∶30 地 点:甘肃国际会展中心
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协会、商会及国内外优秀安防企业参加,共同为建设平安甘肃,为预防犯罪、打击犯罪,拉动该经济区域安防行业发展出谋献策。
诚征有意拓展西部安防市场、在国内外安防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赞助,(独家冠名单位1名、协办单位两名),独家冠名费10万元,协办单位5万元。(有关赞助方案详情备索)
2、 设立技术论坛;吸引荟萃国内外安防产品、制造、应用商及客户,同时协调政府主管部门阐述安防行业应用政策及需求,对重点及新兴安防产业的热点焦点问题展开交流,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思维,打造安防行业品牌,促进安防行业健康发展。欢迎有实力企业赞助,详情备索。
第一场:智能社区与数字化生活产业论坛
第二场:消防与应急论坛
第三场:平安城市建设网络技术应用论坛
第四场:城市交通安防系统专题论坛
第五场:智能高清视频监控技术与应用论坛 第六场:监狱管理新科技运用论坛 )

注意事项:
1、凡是国家及公安部门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器材,即不准参展,更不
准私自带入场内销售。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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