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汝阳县人民法院办公机具以及单警装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3) 以上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 2.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4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5 除上述要求外,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 (1) 投标人为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 万元,并且通过 ISO 质量体系认证; (2) 投 标产品“商用黑白激光打印机及商用彩色激光打印机”须提供设备低碳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投标产品检验报告(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3) 投标产品“高速扫描仪”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开标时必须提供祥网瑞扫描辅助软件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 投标产品“红外宽动态筒型网络摄像机、日夜型防暴半球型网络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要求设备生产厂商具有注册资金大于 5 亿、 GB/T 28000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全球安防十强证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平安城市建设推荐品牌证书、设备具有国家安全防范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要求硬盘录像机和摄像机为同一品牌。 (5) 投标产品“电脑台式机”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主板、电源双重防雷击认证、不低于 40 万平均无故障时间认证、噪音小于 28 分贝设计认证、高级防静电认证、 ISO9001 和 ISO4001 体系认证; (6)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在投标报名时应持有主要产品(商用黑白、彩色激光打印机,高速扫描仪,网络摄像机,台式电脑,UPS)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1 ) 投标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须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3.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13楼1305室 3.3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第一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ISO质量体系认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为报名期间)、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以及按本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中要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和生产厂家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套(要求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第二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为报名期间)。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xml:namespace>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开标时间: 4.2 、开标地点: 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20楼会议室 五、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13949288069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237968092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