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等单位采购办公设备、厨房设备、家具等项目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等单位办公设备、厨房设备、家具等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等单位委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其所需办公设备、厨房设备、家具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合格生产商或经销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文件编号:JCZC2012(询)-13 二、询价内容:洗衣机1台、空调2、冰箱1台、打印机10台、照相机6部、数码刻录一体机2部、ups电源电池20块、铁皮柜99组、器材玻璃柜9组、电动自行车32辆、电动伸缩门1套、安全检查门2个、馒头机1台、蒸饭车1台、油气炉灶2套、对讲机100部、110指挥调度视频项目1套、防火墙1台、服务器交换机1台、办公桌20张、办公椅60把、更衣柜20组、会议桌1套、警报器4台、电脑34台等(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价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询价文件规定的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人必须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1 、报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通过2011年度年检,原件备查); 2 、报价人的国家和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报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被授权人报价时); 6 、代表报价人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报价时); 7 、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报价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报价; 8 、本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人的上述证照均须有效,其复印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方为有效。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2日—2012年10月16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受理。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金昌市财政局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外地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的办法见本公告“十三、其他事项”。 七、询价文件售价100元/每份,恕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意见、建议、询问、质疑受理时间:10月12日-10月1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受理。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8日下午3:00时(下午2:30开始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不受理。 十、询价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18日下午3:10时前开始在金昌市延安西路金昌市财政局七楼招标大厅进行。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景寰明 (0935) 8333928 邵新航 (0935) 8212430 传真: (0935) 8333928 十二、意见、建议、报名、询问、质疑受理电子邮箱: 312242733@qq.com 。 十三、其他事项:符合第三、四项规定条件的外地供应商,可向本公告第十二项提供的邮箱中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在邮件中写明采购文件编号、报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座机)、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我中心即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内容不全者,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符合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但在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本询价文件第四项所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供应商的标书费应在开标当天14时55分前在开标现场用现金缴纳。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