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机关大院等物业 公告标题: 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机关大院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信息 开始时间: 2013-01-29 截止时间: 2013-02-04 开标时间: 2013-02-22 采购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撰写人: 闵行招标投标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机关大楼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闵采招2013-011 2、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机关大院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涉及的内容如下: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交巡警相关大楼以及出入境大楼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包括:1.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管理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3.保洁服务4.绿化养护和管理5.相关资料管理等); (2)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看守场所物业管理,涉及的内容如下:行政大楼、看守所、拘留所等用房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包括:1.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2.保洁服务3.绿化养护4.相关资料管理等); (3)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及应急联动信息中心物业管理,涉及的如下: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及应急联动信息中心红线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包括:1.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2.保洁服务3.相关资料管理等)。 注:以上内容不分包件,投标人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服务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5、预算资金:724.8696万元人民币/年。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shzfcg.gov.cn 或 www.zfcg.sh.gov.cn ),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3、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 4、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管理资质二级及以上(含二级)的物业管理公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 2、组织机构代码证 ;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文件时间:2013年1月29日—2月4日(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 2、发售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3、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答疑会及现场踏勘 1、采购人将于2013年2月5日13:30(北京时间)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3700号(联系人:严政联;联系方式:24062200;13818969591)。 2、本项目将于2013年2月6日9:00(北京时间)召开标前答疑会,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出席。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3700号 联 系 人:张振明 联系电话:2406220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王骏、王桢 电话:62791919-115、189 传真:62791616-115、189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杨欣 电 话:64985000-6171 七、投标人应于2013年2月22日14:00(北京时间)以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至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过时恕不接受。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