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城路等路段箱变电气设施维护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时间:2013-06-08 来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 作者:陈晓亮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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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莞市环城路等路段箱变电气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13〕181号 | 评审日期: | 2013年05月31日 | 公示日期: | 2013年06月08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之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所有上岗人员须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4. 投标人拥有养护所需的高空作业车、维护专用车、维护工具、对讲机、高低压维护设备等相应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2010年至今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说明: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资质证书,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电子版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学院路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 项目负责人: | 林瑞茵 | 联系电话: | 21665597 | 附件: | 0020JO采购结果公告.doc | 经过评标小组的评审及采购人的确认,由于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够三家,本项目公开招标失败。 评审委员会成员:曾建成(采购人代表)、李志坚、刘益辉、聂瑞华、李小青。 |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