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以电设计为主,土木设计为辅
在公安集群通信工程的设计中,应着重考虑电性能的设计,从保证通信容量,通信距离,通信质量,到网络结构,设备选型,供电,避雷,接地,应一一认真考虑;而土木工程设计一般利用现有条件,稍加改造或装修。当然,如果具备条件,土木工程设计也是应该认真对待的。
二、 公安集群通信工程的设计要求
公安集群通信系统是为公安各业务部门提供通信服务的,应充分考虑各业务部门的要求。
1. 一般要求
(1)公安集群通信工程的体制应符合GA176-1998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规范。
(2)公安集群通信系统应以实现网内无线调度电话为主,有线电话为辅,也可利用无线电路传输数据、传真等非话业务。
(3)公安集群通信系统采用大区制的网络结构,大城市或郊区可设分基站、延伸站、直放站,解决覆盖问题。
(4)无线工作方式采用基站双工、移动台异频单工为主的工作方式,有线调度台和少量授权的移动台可采用全双工工作方式。
(5)时限要求。为保证信道有效利用,要求说话尽量简短,无线通话时间应限制在1分钟之内,进入市话网的通话时间应限在3分钟之内。
2. 覆盖范围要求
(1)覆盖区边缘通信概率要求50%—70%。覆盖区边缘通信概率是指移动台在覆盖区的边缘进行通信时,满足一定话音质量要求成功通信的概率。它是随位置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的。50%的通信概率,意味着50%的位置概率和50%的时间概率。此时,接收功率等于接收机最低保护功率。
(2)单机站系统典型覆盖半径要求20-30公里。
(3)覆盖区域要求进行平衡设计,上下行应尽量对称,首先满足手台通信,兼顾车台通信。
(4)若采用多基站或延伸站、直放站,要求重叠覆盖区半径不得大于实际覆盖区半径的20%。
3. 服务质量要求
(1)无线网内通话,要求三级话音质量,相当于20dB信噪比。
(2)进入市话网通话,要求四级话音质量,相当于29dB信噪比。
(3)系统呼叫服务质量要求(按待接制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