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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140324001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公安局委托,就指挥中心技术环境改造、一键式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及高清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技术环境改造、一键式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及高清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建设 招标项目编号:20140324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竞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必须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合格; 3.所投相关设备需提供3c强制认证; 4.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需提供设备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5.具有独立完成设备(含软件)供货、安装、调试、集成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采购人原有设备系统进行迁移,并与中标设备合理配置; 6.2014年4月1日上午9:30—10:00,采购人在连云港市公安局1712房间集中组织投标人勘察项目现场。勘察现场后三日内提交可行性设计方案,经采购人认可后,向投标人出具盖章的现场勘察证明。投标时需提供该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人:崔恩旭,联系电话:85683570)。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上),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二;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三。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 4 月 8日16:3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210室项目联系人处。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14年3月 28 日起 招标文件下载地点: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用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在“标书管理”的“下载标书”里下载。 关于注册登 记:投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张主任的电子信箱(zfcglyg@163.com),由张主任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0518-85521497。 项目投标保证金:30000 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汇票和支票) 其他有关事项: 1、请在开标前将保证金交至连云港市采购中心银行账户上。 2、本中心(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3、保证金若为“现金解款单”,请将原件在开标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 4、关于投标保证金如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联系项目经办人。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4月 17 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2014年4月 17 日上午9:00至9:20 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210室签到; 2014年4月 17 日上午9:20至9:30交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3楼开标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佳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行政审批中心3楼开标厅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518-85868285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210室 邮政编码: 222000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 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32700600001014913637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936696969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 28 日
附件一: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4年 4 月 8 日16:30之前递交或传真(0518-85868256)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购买标书。如采用传真方式的,传真发送完毕后,请来电确认本中心已收到,否则,如遇传真机故障导致传送或接收失败,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拒绝其投标,后果自负。
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