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泰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泰州市公安局智能指挥调度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TZZC2013105 2 、招标内容:泰州市公安局智能指挥调度系统(一期)项目 3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为具有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企业法人,(具有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完成设备及软件供货、安装、调试、集成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投标前必须针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和技术交流。 (7)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8)投标人须有2个以上(含)公安智能指挥调度系统(含指挥调度系统)项目建设成功案例,且合同价在100万元以上(含)。 4 、招标文件发放: 2013年11月13日 起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下载用户名为“ 1212” ,密码为“ 1212” )。 5 、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12月4日 上午9:30整 投标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市锦泰宾馆2号楼3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6 、开标时间: 2013 年12月4日 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市锦泰宾馆2号楼3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7 、招标联系人: 泰州市公安局联系人: 刘 先生 颜 先生 ; 联系电话:0523-86322303。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及传真:0523-86897181 8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的需求、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必须在投标确认函递送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项目招标联系人反映。 9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 2013 年11月25日 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本中心。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发确认函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 投标确函格式如下。 TZZC2013105 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已下载了TZZC2013105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公司盖章 联系人: 手机号: 二0一三年 月 日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注: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www.tzzfcg.com 下载标书: 泰州市公安局智能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