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编号:BMYQ2013-003丽江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水灌车、消防摩托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丽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丽江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报名。 1 、招标编号: BMYQ2013-003 2 、招标内容:“消防水灌车、消防摩托车及消防器材” 3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公开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4 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在丽江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服务支持;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资质预审时间和地点:申请人于 报名时,申请人应出示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件(法人亲自获取)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获取)以供查验,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5 、提交申请资料(含资格证明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当在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丽江市公安消防支队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项目组织:应丽芬 联系电话:0888-5108570 传 真: 0888-5108570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货物采购一览表 一标段
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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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