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淮安市地震局地震应急联动协同技术支撑系统招标变更 各投标人:
根据有关供应商提出的质疑,经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1 、原采购项目名称: 淮安市地震局地震应急联动协同技术支撑系统 2 、原采购项目编号:HAZC2012030338 3 、原公告日期:2012年4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一部分“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中第3条要求为: 投标人必须取得所投主要产品(指:数字音频媒体矩阵、数字会议系统主机、网络型通用主控机、远程视频会议设备、服务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现修改为: 取消该条要求。 2 、在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 25.8 条中 增加以下要求:“ 10、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未能书面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 所投主要产品(指:数字音频媒体矩阵、数字会议系统主机、网络型通用主控机、远程视频会议设备、服务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 ” 3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 25.8 条中 要求: (6) 扩声部分品牌一致的; 现修改为: (6) 扩声部分品牌不一致的; 4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 25.8 条中 要求: (7) 数字会议系统不品牌一致的; 现修改为: (7) 数字会议系统品牌不一致的; 5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中第 28.1 条 要求为:“ 评委会按第25条规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 现修改为: “ 评委会按第25条规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两个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 6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部分约定的付款条件为: (1)付款按下列条件进行:货到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江苏省地震局支付给卖方。(2)中标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付款按下列条件进行:货到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江苏省地震局支付给卖方。 现修改为:(1)付款按下列条件进行:货到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除留10%的质保金外由江苏省地震局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保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2)中标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付款按下列条件进行:货到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除留5%的质保金外由江苏省地震局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保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7 、在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四、 地震应急联动协同技术支撑系统 构成和技术要求” “ (五)视频会议系统 ”中增加以下要求:“18)投标人 所投视频会议设备与江苏省地震局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应能无缝对接,互联互控。江苏省地震局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采用腾博视频会议产品。 ” 8 、在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中增加以下要求:六、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书面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 所投主要产品(指:数字音频媒体矩阵、数字会议系统主机、网络型通用主控机、远程视频会议设备、服务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不提供书面承诺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签订合同前未能提供 所投主要产品(指:数字音频媒体矩阵、数字会议系统主机、网络型通用主控机、远程视频会议设备、服务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 9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六、 资质审查时 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要求: 1 、 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如果营业执照中没有显示注册资金的,必须由投标人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必须提供); 现修改为: 1 、 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10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六、 资质审查时 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要求: 4 、 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指:数字音频媒体矩阵、数字会议系统主机、网络型通用主控机、远程视频会议设备、服务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加盖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商公章); 现修改为: 取消该条要求。 11 、在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增加如下要求:“九、投标人提供在签订合同前提供 所投主要产品(指:数字音频媒体矩阵、数字会议系统主机、网络型通用主控机、远程视频会议设备、服务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书面承诺(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2 、由于对本次项目作出实质性修改,因此本次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 现延期至 2012年5月25日下午 14:30。开评标地点不变。 特此更正。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永 2 、联系电话: 0517-83638018 3 、传真:0517-83638029 4 、邮编:223005 5 、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五楼504室 四、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中心通知(电话或书面通知)且已查看此更正公告后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传真件)采购中心,逾期不回的,视同已获之此更正公告。 特此公告。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 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