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2017年第13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 2017第十三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 同期举办第四届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 时间:2017年8月17-19日 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 邀 请 函(Invitation) 一、展会时间、地点安排 展会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2、3号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 组委会 赵丽15913113936 布展时间:2017-8-15至2017-8-16(10:30—19:00) 展会时间:2017-8-17至2017-8-19(10:30—18:30) 撤展时间:2017-8-19日下午16:00 展会介绍 新疆是我国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 周边同八个国家接壤,有17个国家一类口岸、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核心地区,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维稳安保工作,历来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 巨额的资金投入,给警用装备产品行业带来了巨大商机; 新疆警用反恐会已连续举办了十一届,规模逐年扩大,其中,2017年第十三届新疆警用反恐装备博览会,是历届以来规模、档次、成交量最大的一届。博览会的成功举办,有力推动了新疆公安装备理念更新,加快了新疆公安新装备的引进、吸收和转化。为新疆警用反恐装备行业的发展和提高警用装备现代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届展会以“放眼全球市场,聚焦亚欧反恐”为主题,集洽谈订货、产品展示、信息交流、会议论坛于一体,并设“保密馆、特种警用装备、无人机、应急救援”、等专业展区,为警用反恐设备生产企业开拓新疆及周边国家市场,起到传递市场信息与交流先进技术为窗口的作用,吸收引进先进警用装备进入新疆及周边国家市场,并着力搭建好警用研发企业与用户交流的合作平台。携手共赢,共同为新疆警用反恐事业作出努力。 2017年第十三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与第四届中国-亚欧安防会同期举行,于2017年8月17-19日在新疆乌鲁木齐盛大召开。期待您的光临! 二、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新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合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新疆安防行业协会 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承办单位: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三、参展范围: 1.警用武器装备:枪支弹药和发射器、非致命性武器、防爆服、失能弹、水炮等; 2. 警用械具装备:警棍、强光手电筒、警戒带、搜索灯、特种警绳、电击器等; 3. 警用防护装备:防弹衣、头盔、盾牌、警用防护器材、警用防护服装等; 4. 警用交通工具:直升机、巡逻车、警卫开道车、警用摩托车、防暴车、囚车、防弹车、装甲运兵车、清障车、通讯指挥车、刑事技术现场勘察车、橡皮救生艇、冲锋舟、巡逻艇、汽车防护设备、交通管理系统等; 5. 警用通讯装备:卫星通讯设备、数据与图像传输设备、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通信保密设备、短波与超短波无线通讯设备等(包括各种固定便携车台和手台); 6. 警用反恐装备: 安全检查设备、危险品检查设备、危险品处理及运输设备、周界与实体防护产品等; 7. 警用缉毒装备: 违禁品检查与检测设备等; 8. 刑事技术装备: 法医类、物理化验类、痕迹类、照相录像类、文检类、指纹类及其他; 9. 特种警用装备; 10. 警服、警服材料与警用装饰。 11. 军警无人机:警用、反恐巡逻无人机、侦查无人机、军警单兵无人机、消防无人机、诱饵无人机、电子对抗无人机、通信中继无人机; 12、民用无人机:巡逻监视无人机、勘探无人机、测绘无人机、气象无人机、农用无人机; 13.应急救援类:城市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各种切割及破拆器材;各种救生探测仪器及其配套设备;及救援装备等。 四、参展费用 1、国际标准展台(9M2):国内企业¥8800元/个,外资企业$2000/个,角位展台加收10%(含中英文楣板、三面围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地毯、会场保安、会场清洁等); 2、室内光地(36M2 起租):900元/ M2 、外资企业$200/ M2(自付施工管理费:¥12元/ M2,施工押金:¥50元/ M2)----特装展台限高4.5米。 五、广告费用(所有涉及设计的稿件请展商自行提供) (1)展会会刊将在展会现场广泛派发寄送
(2)证票广告
(3)现场广告
六、参展须知 拟参展企业收到参展文件(参展邀请函、参展合同、展位图)挑选展位后,清晰填写《参展合同》并加盖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传真至展会组委会。展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会刊广告及现场广告内容请于7月19日前将设计好的内容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七、汇款请汇至组委会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支行 单位账号:3002021809100117285 银行行号:102881002188 八、参展手续办理程序: 1、参展企业在参展合同签署生效3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支付总参展费用总额不低于50%的定金,余款于布展前两个月内,汇入组委会上述指定账户。如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参展费用定金或余款,组委会有权取消或调换其展位。具体说明见参展合同描述。 参展合同书后附参展商意向客户调查表,请各参展企业认真填写,以便有针对性地邀请参观观众。 九、其它说明 非组委会因素而造成参展企业不能参展,已付费用不予退还。 展位分配顺序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挑选”。 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参展费用,组委会有权调换或取消其展位。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小姐18138778832 电话: 0991-4823601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