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浙江某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违规被罚5000元的原因官方正式公布了! 2022年8月13日,浦江县石马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浦江县翠湖湿地公园有人疑似从事非法活动,民警现场调查发现,廖某某正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进行通联,遂立即通报金华市无线电管理局。 经金华市无线电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廖某某系合法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但进行通联活动时存在未按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 【处罚决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2条规定,对廖某某作出“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时这篇报道,很多人并未能够从这则通报中找到具体违规的原因,也有很多人从各种侧面或者自己理解,猜测违规原因。不过前几天,浙江工信厅官方再次就这个事做了一次案例分析与提示,并给出了具体的违规原因,具体通告如下: 案情介绍: 2022年8月13日,根据浦江县石马派出所提供的线索信息,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金华市无线电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廖某某在浦江县翠湖湿地公园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进行调查,确认其使用的设备(设备型号:ICOMIC-910H,设备序列号:0602120)为业余无线电台,但其持有的无线电台执照的使用范围为广西省,不包含浙江省。 处理情况: 廖某某未按照无线电台执照核定的范围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书面提出了分期缴纳罚款申请,理由为刚到浙江工作,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纳5000元罚款,要求分五期缴纳。执法人员经实地查看其居住场所,核实其提交的工资单及租房合同等资料,确认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情况属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2022年9月20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向当事人送达《分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通知书》,规定了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和金额。2023年1月25日前,当事人按规定缴清罚款。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置、使用;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二)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 (三)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无线电管理部门提示: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应当按照无线电台执照核定的地点、设备、频段、功率等参数设置使用无线电台,且通信对象应当限于业余无线电台。本案当事人虽具有合法的业余无线电使用者身份,也持有无线电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台执照,但其设台行为却未能遵守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最终受到了处罚,教训深刻,值得反思。另一方面,执法机关根据本案当事人实际困难,依法准予其分期缴纳罚款,最终顺利结案既维护了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缓解了当事人的经济压力,既体现行政执法的力度,又彰显了执法过程中的温度。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陆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