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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润尚寓涉嫌搭售可视对讲 开发商3天不回应

时间:2011-07-08 来源:易达瑞康 作者:admin 点击:

2011年伊始,吴小姐在馨润尚寓 (论坛 新闻)开盘时便选定了自己的第二套“心水房”。吴小姐告诉记者,本来满心欢喜购房,定金和首期都已经付款,在签合同的时候却不那么情愿了。尽管距签约已经2个月,但吴小姐表示:“尽管签了约,但始终觉得不太合理。”她在搜狐论坛爆料了自己对合同的不满。

  被“逼”买可视对讲 开发商不回应

  据吴小姐提供的合同副本,“住宅配套设施”条目下的“安防”中写着:每户安装名牌“7英寸”彩色可视对讲户内机,并标注出“该设备为收费项目,交楼时每户收取1200元”。

吴小姐签合同时就对这一条产生异议,“但销售人员告诉我,可视对讲必须安装,而且是收费项目”。

  但她事后查询了《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称《法规》),发现馨润尚寓有“违规收费”的嫌疑。

  记者查询到,《法规》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五条规定: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

  馨润尚寓的正式合同中,收费的可视对讲机在“住宅配套设施”条目中,且属于安全监控系统,按照《规则》规定不应该收取费用。

  对此,记者曾连续三天致电开发商广州蓝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办公室负责人始终称“要去咨询律师”,但至发稿时为止,对方仍未做出回应,仅财务的赵小姐表示“这个钱我们没收过,合同我并没有仔细看过”。

  调查:范本太空洞致买家“疏忽”

  记者在馨润尚寓的售楼大厅中看到了公示的合同范本,却发现范本中只简单标注了室内装修、地板、内墙、天花、户内门、安防系统等条目,而并没有详细内容。其中安保系统也并未写明需要收费的可视对讲系统。签合同之前,业主只能看到合同的副本,对于正式合同上的收费项目并不知情。

吴小姐告诉记者,正是由于仅看过合同范本便签约了,却没有想到正式合同与范本不一致,有种被“忽悠“的感觉。

  黄穗诚表示,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开发商要根据相关规定,收费必须明码实价。合同附件内容,需要在范本中明确阐述,由购房者、开发商双方协商,进行修改补充。

  “如果合同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购房者可以不签约,并且向物价部门、建委、房管交易监管中心投诉”黄穗诚告诉记者。

  涉嫌搭售 “可视对讲”  条款无效

  签合同后,她咨询了她在物价局的朋友,同样得到了“这种做法不太合理”的答案。随后,吴小姐拨打了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但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签了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讲,就证明已经同意了合同的条款。”记者拨打12358咨询,

  “开发商这是乱收费的行为”,广东省房协处理商品房纠纷的黄穗诚顾问说,“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合同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若已经签约,双方都有责任,开发商一方须承担大部分法律责任。”

  律师:可提起诉讼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的陈志律师表示,开发商搭售与房屋非直接相关的设备,或者开发商销售的价格超出市场正常的价格,都是违反《价格法》的行为,“搭售属于价格欺诈的一种”。

  “对于这种搭售行为,业主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陈志说,“但由于诉讼成本过高,远远超出搭售的物品的价格,大多数业主会保持沉默,或者最多是向物价局投诉。”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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