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pttcn.net):对讲机须有合法“身份证” 泉州作为全国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集散地,无证生产、使用对讲机现象较为突出。市无线电管理局在宣传月活动中提醒企业和市民,擅自生产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均属违法行为,将受到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查处。 近年来,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在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加大对无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从2006年至2010年6月底,泉州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457人次,检查设台单位及生产企业共计1849家,没收违法设台设备1000余部,罚款20多万元。如市无线电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对南安市榕桥下都村一非法生产对讲机窝点进行执法检查,查获其部分产品未经过无线电管理部门核准,当场责令其停产,查扣170台对讲机,并处罚款5000元。 按规定,凡在我国境内生产、进口、销售、使用的任何一种无线电发射设备,都必须持有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合法生产的无线电发射产品都有一个国家型号核准代码(CMII)。此代码也相当于设备的身份证,没有型号批准代码的设备,属于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的产品,使用这种对讲机将会扰乱空中电波秩序。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