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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全省高速公路动态交通管理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时间:2014-04-04 来源:中国集群通信网 作者:陈晓亮 点击:
      
 
(一)            采购人: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二)            项目名称:全省高速公路动态交通管理系统。
(三)            拟采购设备说明:高速公路动态交通管理系统是依托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省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和道路基础设施采集系统,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升级改造和共享全省高速公路视频资源,使其在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地理信息地图上显示道路实时交通状况;同时,开展深度应用,进行网上巡逻,实现对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管理。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由于高速公路视频资源是由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按照省公安厅和交通厅合作协议,总队通过升级、改造共享高速公路视频资源,建设全省4个高速支队、35个高速大队动态交通管理系统,实现对高速公路实时道路状况的监控和网上巡逻。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张苏滩802号)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1、 赵子文高工(兰州理工大学)
           2、谈静民高工(甘肃联通)
           3、陈显军 高工(省科学院)
           4、张轩宁专执律师(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
赵子文:总队建设的高速公路动态交通管理系统其实是共享交通厅高速公路视频资源,通过升级改造为己所用,建设方选用高速公路视频建设方和系统平台维护方--甘肃紫光最为合适。
谈静民:甘肃紫光作为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等系统的主要建设方和唯一系统平台维护方,对系统平台和视频监控点位相对熟悉,若其他公司承建,其升级改造难度和成本投入会相对增大,原建设和维护单位实施此项目的改造较为合适。
陈显军:高速公路动态交通管理系统是通过视频资源共享来实现,需对共享的信息进行升级,且该公司拥有本项目的核心技术,由甘肃紫光建设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以后的拓展应用。
张轩宁:此项目论证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论证会议程序合法。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方代表:董安科
(九)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卜向峰
联系电话:0931-8899924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联系人电话:0931-8387664
联系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新武都路212号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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