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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委党校、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闵行区公安分局、闵行区

时间:2012-10-19 来源: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 作者:陈晓亮 点击:
公告标题: 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闵行区委党校、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闵行区公安分局、闵行区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联动中心用能(电)分项计量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 2012-10-19 截止时间: 2012-10-25 开标时间: 2012-11-19 采购目录: 其他专业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市闵行区委党校、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闵行区公安分局、闵行区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联动中心用用能(电)分项计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闵采招-164
2)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委党校、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闵行区公安分局、闵行区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联动中心用用能(电)分项计量系统
3)预算资金:总计88.275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投标人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智能电表、工控主机服务器、数据采集箱、电力监控软件、电能管理软件、工程材料)的制造商或为货物制造商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代理商。
4)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5)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4)提供相关机构评审通过并公布的建筑能源审计单位名单;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 2012年10月19日—10月25日(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河南中路3812弄1号707室)
四、招标时间安排: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9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会议室详见大屏幕安排。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沪闵路6258号
联 系 人:张少峰
联系电话:24033160
传 真:64120642
招标代理人: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中路382弄1号707室
联 系 人:石慧华
联系电话:63293550-803
传 真:63214024/63295849-820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李煜
联系电话: 64985000×6176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中国集群通信网 | 责任编辑:陈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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