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CQFZXZB22003(招标文件编号:CCQFZXZB22003)
二、项目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对讲机、单警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欧菲斯办公伙伴长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安乐路382号
中标(成交)金额:143.991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欧菲斯办公伙伴长春有限公司
对讲机,执法记录仪
对讲机:海能达,执法记录仪:海能达
对讲机:HP700,执法记录仪:DSJ-HYTV4A1
对讲机:270,执法记录仪:270
对讲机:1983.00,执法记录仪:33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红雨、崔淑、孟红月、李建伟、李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2015【299】号文件的标准取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28798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79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CCQFZXZB22003
二、项目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对讲机、单警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欧菲斯办公伙伴长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安乐路382号
中标金额(元):143.991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中标范围:对讲机、执法记录仪。
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3天内完成供货,交付采购人使用。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供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金鑫街1077号。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2015【299】号文件的标准取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2879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鑫街107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431-89962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城开小区后侧独栋小二楼
联系方式:印梦婷、0431-80544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印梦婷
电话:0431-80544299
十、附件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鑫街107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431-89962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城开小区后侧独栋小二楼
联系方式:印梦婷 0431-80544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印梦婷
电 话: 0431-80544299